个人信息单独同意授权书
(适用于专项分期业务个人信息境内对外提供)
基于业务需求,我行会经您明确单独同意后,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(接收方)提供您的相关个人信息。具体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、联系方式、处理目的、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如下:
| 接收方名称/姓名 | 联系方式 | 处理目的 | 处理方式 | 个人信息种类 |
| 办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专项分期业务 | 收集、使用、加工 | 在以下范围中按最小必要原则根据业务实际提供:个人基本资料(姓名、生日、性别、民族、国籍、家庭关系、家庭地址、家庭电话、个人电话号码、电子邮箱等)、个人身份信息(证件号、证件类型、证件有效期)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(人脸等)、个人教育工作信息(个人职业、任职部门、职位、职级、行业、单位名称、工作电话、单位地址、工龄、收入、学习形式、学历层次、院校名称、学历等)、个人财产信息(银行账户、信用卡卡号、逾期欠款信息、存款信息、房产信息、信贷记录、征信信息、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、收入证明、交易和消费记录、流水记录、催收信息、分期信息等)、联系人信息(关系、联系人电话等)、个人位置信息、申卡识别及服务类信息(唯一代码、卡片信息等)、其他信息(婚姻状况、催收信息、司法信息等),基于个人信用状况形成的评价信息等个人信息 |
(备注:个人信息种类包括个人联系信息、家庭信息、身份信息;教育背景、专业信息、就业信息;设备和上网使用数据、设备信息、位置信息;财务信息(包括支付信息)等。)
1.接收方如需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、处理方式的,应当重新取得您的同意。
2.如果您对接收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、意见或建议,您可以通过接收方联系方式与其取得联系,由其处理您的问题。我行也将提供为您提供必要的协助。
请您确认无误并同意我们按照上述情形对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。本授权书经您在线确认同意即视为您签署并生效。
个人信息单独同意授权书
(适用于家装分期业务个人信息境内对外提供)
基于业务需求,我行会经您明确单独同意后,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(接收方)提供您的相关个人信息。具体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、联系方式、处理目的、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如下:
| 接收方名称/姓名 | 联系方式 | 处理目的 | 处理方式 | 个人信息种类 |
| / | / | 办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家装分期; | 收集、使用、加工 | 在以下范围中按最小必要原则根据业务实际提供:个人基本资料(姓名、生日、性别、民族、国籍、家庭关系、家庭地址、家庭电话、个人电话号码、电子邮箱等)、个人身份信息(证件号、证件类型、证件有效期)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(人脸等)、个人教育工作信息(个人职业、任职部门、职位、职级、行业、单位名称、工作电话、单位地址、工龄、收入、学习形式、学历层次、院校名称、学历等)、个人财产信息(银行账户、信用卡卡号、逾期欠款信息、存款信息、房产信息、信贷记录、征信信息、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、收入证明、交易和消费记录、流水记录、催收信息、分期信息等)、联系人信息(关系、联系人电话等)、个人位置信息、申卡识别及服务类信息(唯一代码、卡片信息等)、其他信息(婚姻状况、催收信息、司法信息等),基于个人信用状况形成的评价信息等个人信息 |
(备注:个人信息种类包括个人联系信息、家庭信息、身份信息;教育背景、专业信息、就业信息;设备和上网使用数据、设备信息、位置信息;财务信息(包括支付信息)等。)
1.接收方如需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、处理方式的,应当重新取得您的同意。
2.如果您对接收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、意见或建议,您可以通过接收方联系方式与其取得联系,由其处理您的问题。我行也将提供为您提供必要的协助。
请您确认无误并同意我们按照上述情形对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。本授权书经您在线确认同意即视为您签署并生效。